落地生“金”!交大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
开辟成果转化新通道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助力驱动高质量发展
真正把科技成果为行业、为社会服务
科技成果,落地生“金”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上海交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
正在持续不断地创造价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作为创新要素最活跃的地方,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一度受困于体制机制和市场对接困难,大量科技成果长期“藏在深闺人未识”。随着一系列政策法规逐步落实,这个难题正逐步得到破解,如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更多创新成果更快走出实验室,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正积极作为。
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同年10月,上海交大获批全国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上海交大紧抓赋权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科研人员将职务成果投资于新设或已有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有效破解企业转化灵活性与学校收益持续性难以兼顾的时代难题。为此,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来校专访,于2022年12月6日在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科技成果 落地生“金”》。
学校科研成果被视为国有资产,要求保值增值,但成果转化却并不一定能成功。这种风险成了困扰科研人员的“绳索”,很长时间内,都导致了典型的“三不现象”,即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此种情况下,上海交大积极探索一种新的方式——赋权+完成人实施。将科研成果的70%所有权份额赋予给科研团队,剩余的30%份额归学校所有,学校再根据协议将30%的份额转让给科研团队,团队就拿到了科研成果的全部产权,就可以投入到创业公司,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成果转化。就这样,通过赋权,科研成果转化走出了最关键的一步。截至目前,上海交大采用完成人实施的教师创业企业56家,累计吸引社会资本超过30亿元,市场估值超过400亿元,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交大做法也正在被复制推广。完成人实施转化新路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架构、教师创业企业阳光化行动等3条经验举措入选《2021年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典型举措汇编》(国科办函区〔2022〕80号)。2022年全国双创周活动期间,上海交大改革试点成果“积极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创新完成人实施支持教师创新创业”进入主会场展示,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推广。
转载 | 交大官微
来源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策划 | 江倩倩
整理 | 盛巧蓉
编辑 | 王鑫伟
责任编辑 | 金雪
阅读
5. 交子星芒丨广西环江高级中学优秀校友玉志勇:始于感恩,忠于责任,陷于热爱